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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高信用卡诈骗罪解释存在不足的思考

         

摘要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同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并已生效施行。笔者多年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其中也不乏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名的案件,本《解释》的出台很大程度的规范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类罪名案件的法律适用,特别是对行为定罪、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的具体界定等司法实践起到重大作用。但是笔者在审查起诉多起案件中,仍然发现本《解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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