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史译评》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经义折狱”案例试析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经义折狱”案例试析

         

摘要

<正>前言中国法制发展史源远流长,姑不论古史传说中所谓"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1或《左传·昭公六年》所载叔向之言"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2即自李悝之制定《法经》,~3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汉相萧何,更加悝所造《户》《兴》《厩》三篇,谓之《九章》之律以来,~4两千余年,~5其间历代法典代代相传,从未中断,是为人类法制史上一大奇迹。此所以无论就世界十六法系,~1乃至五大法系立言,~2中华法系均占有一席不可轻忽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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