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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刑法术语的输入与定型——《大清新刑律》对日本刑法术语的移植及改造

     

摘要

"言语者,思想之代表也。故新思想之输入,即新言语输入之意味。"--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1905)颁布于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元1911年1月25日)的《大清新刑律》是沈家本所主持的清末法律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该部法典打破了中国历代所采用的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形式,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刑法典的体例,引入了"罪刑法定主义"、"法不溯及既往"等一些近代西方先进国家普遍施行的刑法原则,因此被认为是中国刑法近代化开端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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