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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的制度边界

     

摘要

企业合规浪潮已经席卷全球,如何设定制度边界关乎制度正当性,具有重要意义.从预防性措施的角度讲,合规标准化的尝试可能侵害企业经营自由,并不可取;内部控制措施应符合比例原则,以可能、必要、可期待为准则;技术监控应保持在人身权边界之内.从外部激励措施的角度讲,不合规不能成为反向激励的事由;保证人义务不能被无限扩展;由实害犯到抽象危险犯的转化不应被无限扩展.从内部调查措施的角度讲,内部调查应当遵守以不得自证其罪原则为代表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内部调查形成的证据不能直接成为法庭证据,外部第三人对其使用更应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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