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论坛 >关于独立监察程序的若干问题思考

关于独立监察程序的若干问题思考

     

摘要

《监察法》创建了独立监察程序,并设计了阶段式结构框架.监察程序开启了程序种类的事实划分模式,有利于监察权能融合并推动腐败治理目标的实现.但当下《监察法》就监察程序的泛化规定,使其难以发挥指引和规范权力的功能.监察程序规则应进一步细化,构建涵盖监督、调查和审理的程序细则.其中监督程序应区分威慑性监督和制度监督;审理程序应区分程序性结果和实体性结果;调查程序应逐步走向诉讼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