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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保护期限的延长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版权制度是一项激励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促进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重要法律制度。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是英国的《安娜法》,美国在独立之后,于1970年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这部法令深受英国《安娜法》的影响,其将版权的期限规定为:自出版之日起14年,到期后若作者在世且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则可经主动申请获得14年的续展期。1831年版权由最初保护期限被延长至28年。1909年版权法将续展期延长至28年。1976年修改的版权法将保护期限修改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的保护期模式,并且规定对已有作品具有溯及力。1998年通过《松尼·波诺法案》将保护期限延长到作者死后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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