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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中需建构“内生型”法律秩序——基于上海奉贤区新型治理模式的思考

     

摘要

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的性质和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文通过对上海市奉贤区新型治理模式的思考,认为在当今社会,传统的''乡村民约''已经不适合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把法律秩序寓于社会治理中,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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