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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照片著作权问题浅析

     

摘要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一则新闻要真实反映所发生的事实,不仅需要语言文字的表达,更离不开新闻传播者所拍摄的新闻照片.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此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著作权法对"时事新闻"不予保护.然而,时事新闻的报道离不开"新闻照片",是否"新闻照片"的著作权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于摄影作品的判断标准,很多时事新闻中的"新闻照片"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且其所展示的内容已经具备了最低限度的独创性要求,应该被认定为"摄影作品"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文章主要探讨新闻照片的侵权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以及对同一新闻事件不同拍摄者重拍的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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