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经济:中旬 》 >试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与完善——以《侵权责任法》47条为视角

试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与完善——以《侵权责任法》47条为视角

         

摘要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突破了我国民事法律补偿性赔偿功能的规定,对于预防、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及对受害人进行补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为过错类型有限、适用范围狭窄、赔偿数额不明确等问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