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无效合同的再认识rn任何合同,都涉及到其效力问题.这里的效力,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或者说是法律约束力,包括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由于新颁布的<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有了更明确且更严格的规定,也为了<合同法>能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必要在理论上对无效合同作进一步的探讨.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订立,但由于违反了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