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商论坛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我国合同法相关制度比较研究——以艰难情形和情势变更为视角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我国合同法相关制度比较研究——以艰难情形和情势变更为视角

     

摘要

艰难情形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称《通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修正了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恪守合同的理念,对平衡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意义重大。因而各国立法都确定了该制度或与该制度相似的制度。长久以来,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此没有做出规定,直至2009年5月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引入情势变更制度,才弥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空白。本文将对艰难情形制度与我国的情势变更进行比较研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