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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装箱提单下“SLCS”条款的法律效力的探讨

             

摘要

“SLCS”条款的全文为“Shipper s Load,Count&Seal”,指集装箱是由发货人自己装箱、计数并加封的。它是集装箱运输提单所持有的条款,通常加注于提单的正面,由承运人记载于提单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一栏,即与记载货物品名、标志、包装、件数等要素同栏。该条款的基本含义是在集装箱整箱货(FCL)交接类型的运输中,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托运之后,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到集装箱码头堆场提取空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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