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我国法院适用CISG的问题、成因及改进

我国法院适用CISG的问题、成因及改进

     

摘要

CISG作为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统一法,在跨国商事交往中的作用愈加显著.国际商事条约在美欧的直接适用有着悠久传统,学界主流观点也认同CISG应在司法审判中直接适用,而且CISG的宗旨亦要求法院在符合公约适用条件时应直接适用.检索数据库中的相关案例可以发现,我国有相当多的法院正确适用了CISG,但部分法院在适用中仍存有不足或可改进之处.在实践中,CISG的适用方式存在路径混乱、法院对CISG的适用解释不统一、法院在援引CISG的形式上有待改进的原因在于,未能正确理解CISG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由此引发法律适用规则的混乱,加之关于CISG的适用缺乏统一的解释机制、司法者对CISG的熟悉程度存在欠缺等,应通过明确CISG的优先适用路径、完善对CISG的统一解释、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等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下对CISG正确适用的双保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