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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中民刑交错问题的解决逻辑

     

摘要

要解决经济案件中的民刑交错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此类案件的研究对象仅限于民法与刑法存在竞合时,同一事实同时触犯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的情形;其次,需要明确所谓“先刑后民”或者“先民后刑”“刑民并行”解决的只是民刑诉讼程序的协调问题,因而应该区分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再次,实体法上处理此类问题的目的只能是,确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哪些行为只是一般民事违法行为,因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民事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的关系;最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实体法上的问题解决路径是:第一,不得认定不具有民事违法性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二,不得认定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的民事违法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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