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语文知识 >对一个逗号的质疑

对一个逗号的质疑

     

摘要

《〈琵琶行〉序》中有“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句,其中逗号似有误。余以为应是“因为长句歌,以赠之”,或删去句中逗号。理由如下:一、从《琵琶行》全文看,不见自居易唱歌;从有关自居易的文字看,不载他有“善歌”之才能。现行高中语文课本的注说“歌”即“作歌”。那么,“为长句”是什么?不是写七言歌吗?这里把“歌”解作“作歌”岂不重复了吗?其实,“为长句歌”是符合实际的,“歌”表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