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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的兼类辨识

     

摘要

文言虚词“以”通常有两大用法,作连词和介词。但当“以”在句中表示“原因”意义时,介词与连词的界限就难以区分,往往影响句子的准确翻译及句意的正确理解。如语文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文言文学习手册》(林三松编),对《岳阳楼记》文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句中的“以”字,在该书的293页上划为介词,认为是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用在动词、形容词前作状语,相当于“由于”;而在该书的300页上又说成是连词,相当于“因为”。这种前后牴牾的说法,令读者无所适从。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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