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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不合法处分被撤销

     

摘要

【案例】: 今年40多岁的王某是某家电容器厂的职工,至今已有近20年的工龄。几年前,该电容器厂为加强内部职工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一条规定,厂里的在职职工,平时在厂内不许打架斗殴。否则,将被永远开除出厂,终止一切待遇。2006年2月,一直表现不错的王某,在单位食堂用餐时,因为一件小事,与同事发生矛盾。争吵中,他先打了同事一拳。在周围其他同事的竭力劝阻下,事态很快平息。几天后,已将此事忘到脑后的王某,突然被厂人事部门找去谈话。该人事部一位负责人称,王某打人事件虽然很快得到平息,也没有产生多大负面影响,但为严肃厂纪,经厂领导研究决定,还要对其作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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