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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式、要义与战略高度

     

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思想的全面总结和系统升华,代表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中国改革开放相结合的新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有其特定的主客观条件:植根于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和新中国历代中央领导集体法治思想;具有习近平个人的法治观和治理风格.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特定的生成路径与实现机制:由党内及党外,以反腐为主要切入点,由治标到治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可以概括为七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相统一;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强调法治与德治的结合;通过具体个案公正彰显司法公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并举;畅通依法信访渠道,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作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其重要的战略高度:它是中国特色的法治创新,是开拓性的治国方略的有机组成,是“中国梦”的重要支撑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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