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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共犯概念之比较研究

     

摘要

我国刑事立法是直接将共同犯罪限定于故意犯罪范围,而台湾刑法、澳门刑法没有规定共同犯罪概念,理论上认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某个特定犯罪.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在狭义上使用共犯术语,因此,往往没有规定共同犯罪的概念.尽管存在上述差别,但不同国家和地区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都注意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共同犯罪中的体现,并且在共同犯罪内涵认识上,都体现了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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