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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制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及其启示

     

摘要

欧洲人权法院相关判例对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案件范围、出庭的作证方式以及出庭的保障措施作出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强制关键证人出庭制度,但实践中一直存在的关键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学者们普遍认为这是由于立法将决定关键证人出庭与否的裁量权赋予了法院。而透过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发现立法真正的问题在于对质权的缺失、审前证言笔录适用情形不明确、匿名作证方式不完善及强制关键证人出庭的配套措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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