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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治融合: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初探

     

摘要

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可以从多治融合的角度来认识.从治理主体的角度看,是指自治与多主体共治的融合;从治理方式的角度看,是指政治、自治、法治与德治的融合.近年来,在多主体共治与治理平台建设,政治、自治、法治与德治的多治融合,以及制度建设与规范村级事务等方面,各地对农村社会治理体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应加强村两委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切实履行好自治功能;积极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形成多主体共治结构,打造多主体共治平台;加强县镇部门协调,按照扁平化原则,实现公共服务下沉,建立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共同体意识,重视德治作用,实现政治、自治、法治与德治的多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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