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有的法律构造

     

摘要

大陆法系的共有制度必须严格遵循物权的基本逻辑。区分共有、共同财产和共同行为是认识共有法律制度的必要条件。共有物既是共有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分界点又是它们的连接点。共有人之间的物权意思表示建构共有内部关系;共有人之间的物权意思通过共有物表示来建构共有外部关系。共有人是根据其份额受特定契约限制的所有人。共有的本质是潜在的分割所有权。任何共有都是按份共有,以共同关系或共有人承担责任方式证成共同共有的正当性是不能成立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