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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及防卫过当的例外

         

摘要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条共有三款,第一款规定了什么是正当防卫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内容,第二款则明确了什么是防卫过当及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内容。第三款则是防卫过当的例外。相对于旧刑法而言,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正当防卫的内涵;修改了防卫过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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