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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视角:区域安全风险的协同治理探讨

     

摘要

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的影响具有跨域性,其治理需要区域性协同治理.当前京津冀地区在人口巨流、环境风险、公共安全、社会冲突等方面表现出“热点性”安全风险,主要由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安全风险治理与经济发展不同步、资源机会的区域性配置不合理所造成.借鉴已有研究和国内外安全风险的区域治理经验,京津冀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需突破既有的封堵型、单一型、压制型、零散型思路,逐步转向疏导性、多元性、民主性、系统性治理方式,实现多元主体合作、央地统筹协调、区际分工协同、经济技术并进、法治行政并施、社会参与并行的治理,核心是实现结构性(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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