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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接受崔颢《黄鹤楼》诗考论

     

摘要

李白接受崔颢《黄鹤楼》是诗学史上的一大公案。从创作的时间和地点来看,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鹦鹉洲》乃他读到崔诗后再作之说是成立的。从创作的实情来看,李诗可以通过对崔诗的体格、内容意境和造语的比较阐释,与之建立起一种文学创作的“通变”关系,即在体格上具有“以古入律”的源流关系,在造语和内容意境所指向的诗旨可能性上具有互通关系,尤其是通盘考察李白诗歌造语,发现他后期“鹦鹉洲”的阐释性书写指向崔诗以“鹦鹉洲”“隐喻”祢衡事件,凸显“仕”而被“杀”这一可能性,这无不一一证实李白确实接受过崔诗,惟此而留给后人不断附会和敷衍崔李诗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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