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试论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兼评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试论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兼评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摘要

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较之于劳务派遣规模过大和主流化,是更为根本的劳务派遣问题,实现同工同酬是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关键.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不仅是法律原则,而且是法律规则;其“同工”仅以岗位作为界定的标志;其“同酬”在空间范围和衡量标准上有两个层次,即用工单位内部和用工单位所在地.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虽然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规则作出修改和补充,但在同工同酬的界定和实施机制上,仍然有诸多不足而需要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