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宋明理学'诚''心'关系之三个层面

宋明理学'诚''心'关系之三个层面

     

摘要

宋明理学中,"诚"与"心"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从存在论而言,"诚"以"心"为存在的寓所;从认识论而言,"诚"有赖于"心"的体认,使潜在的"诚"性变为人的自觉意识;从意志论而言,"诚"的最终实现需要"心"的主宰功能的发挥,去恶从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