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道德冲突

     

摘要

为了维护法则、义务等概念的绝对必然性,康德把我们日常所说的义务冲突的现象解释为道德的冲突。道德冲突的实质是责任的根据之间的冲突,与目前学界的解释不同,责任的根据可以被解释为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列举的内在的自由法权、物品法权、人身法权,以及在德性义务中的我们人格中的人性的目的和人的目的,这些责任根据一方面具有规范性,另外一方面描述了人的现实生活的必要条件。康德以某种严格的词典式的顺序展示这些责任的根据之间的优先性,给解决道德冲突提供了普遍性的标准。虽然这种解决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会引起诸多争议,但是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实践哲学相关理论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反思我们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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