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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及刑法规制

             

摘要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明显不同,立法中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相关解释,逃逸可以成为定罪要件,有违刑事立法关于逃逸认定为量刑情节的规定,亦难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且违背法的效力位阶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极易混淆此罪与彼罪以及难以认定逃逸的空间要素等情形.另外,由于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其定罪标准较高,量刑偏轻. 应将逃逸这种故意行为从交通肇事这种过失行为中剥离出去,单独定罪,并完善相关要件的界定,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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