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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环境法学研究方法及方法论若干问题的反思

     

摘要

在环境法学研究中,研究方法及方法论问题至关重要.尽管近年来学界对此非常重视,研究成果也颇多,但其中不免存在某些疏漏甚至是误区,如不加以厘清,可能会影响中国环境法学未来的发展.现代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日益多元化,但唯有权利研究方法才能体现其法学品格.环境法学研究还需运用生态学研究方法,但不应忽视同样重要的环境科学研究方法.计量法学是目前较为前沿的法学研究方法,定量研究方法可以很好地运用于环境法学中.主客一体论和主客二分论都有其可取之处,应构建新的“主客二分”论并以此作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此外,还需审慎看待法学研究方法及方法论的生态化,目前还不宜盲目将其运用于整个法学领域.概言之,研究方法体系的合理构建和方法论的正本清源,应当是今后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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