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外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外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摘要

反垄断立法固然重要,但建立保证反垄断法有效实施的执法体制更为重要.已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绝大多数依法设立了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些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具有地位高、权力大、机构精干、人员专家化的特点,它们工作都是独立进行的,大多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有效地抑制垄断,保护竞争.在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过程中,应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大胆借鉴外国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科学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并合理确定其职权.应加紧制定反垄断法,并由该法明确规定:设立"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或"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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