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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本科教学要凸显程序正义——以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为主的分析

         

摘要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刑事诉讼本科教学要在对"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批判中凸显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凸显要揭示理念及与之相对应的原则、制度,围绕程序违法的关键性制度可由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证明和程序性制裁三个自成一体的范畴来统摄,要在讲授现行立法、两高解释的具体内容时做到对号入座,通过分析近十几年发生的多起冤假错案予以印证,要增加该计划中本科教学必修课课时,增开从历史切入的比较刑事诉讼的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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