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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公平的市场价值”标准使用的限制

     

摘要

“公平的市场价值”是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普遍适用的征收补偿标准.原因主要是其被认为具有客观性和充分性.但这种客观性仍然受制于资产评估师和仲裁员判断的主观性和其本身的固有缺陷,并可能使外国投资者无法获得充分的补偿.除此之外,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该标准的适用更是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首先,该标准的适用取决于征收的合法与否;其次,仲裁庭在适用该标准时,经常以公平原则或自由裁量权取而代之,或直接对依照市场价值的计算结果进行调整;最后,在无法计算出市场价值的情况下,仲裁庭被迫以“实际损失加利润损失”计算方法取代公平的市场价值标准.本文通过对仲裁庭在大量案件中的这种做法进行考查,得出结论认为,公平的市场价值标准不符合习惯国际法中的“完全”补偿要求;上述对该标准的限制与调整是合理的,确保了裁决的公平性.

著录项

  • 来源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3年第2期|101-120|共20页
  • 作者

    李尊然;

  • 作者单位

    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6 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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