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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法体系构造

     

摘要

在代表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机制中,国务院主导着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行使,国务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从抽象到具象均行使着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近年来,虽然自然资源单行法陆续修改,但国务院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仍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则体系,国务院与全国人大、地方人民政府等其他国家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之间的权限划分和权利来源依然模糊.优化国家所有权行使机制,首先,需要在立法层级、内容上实现管理与所有的分离;其次,需要明确国务院授权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相关部门代理行使所有权的依据和形式;最后,国务院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权,其权限范围可通过全国人大、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等机构的权限排除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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