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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支付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法律关系

         

摘要

保险费支付与保险合同生效之间的法律荚系,历来为各国保险市法之重点与难点.其一般规则为:在财产保险中,对保险人将保险费支付作为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立法不做禁止性规定;但在投保人事先支付保险费的情形下,保险合同不受保险单未签发的影响而立即生效;而在责任保险领域,应遵循保护善意投保人和保护受害第三人的法益思潮和立法趋势,对上述规则做适当的限制或例外规定.在人身保险中,为保障保险人有充足的偿付能力,保险立法应当强制性规定保险费支付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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