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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文艺本体论与反映论之争的方法歧误——兼析马克思文艺本质观的二重意义结构

     

摘要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关于文艺性质的两种命题的考察,得出如下结论:<1>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是文艺的特殊性,而是与其他一切意识形式共有的属性;<2>文艺的特殊性也不是形象性,而是艺术生产的本质——普遍而自由的“人的感觉”;<3>上述两种属性构成马克思文艺本质观的二重意义结构,其意义的确定必须以一定的意义系统为参照系。我国文艺界长期存在的本体论和反映论之争,除了阐释方法的原因外,主要是因为传统的思维模式妨碍了对这种二重结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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