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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哲学中准则、法则与命令的含义辩证

     

摘要

胡志博士在 《求索》 杂志2016年第4期发表文章,认为 《实践理性批判》 中"所以准则虽然是一些原理,但并不是命令"一语存在文本疑误,应将句中的"命令"一词改为"定言命令".胡志博士的论证存在着"形式逻辑层面"与"实践层面"的混淆,并由之造成了对康德文本难以避免的解释困难.康德原来的语句并非文本疑误,它在形式逻辑上将"准则"与"命令"明确为概念之间的对立关系,原文并不能依据"准则"与"假言命令"在实践上的对应关系而作出修改.在 《实践理性批判》 中,"形式逻辑层面"与"实践层面"是两条并行不悖的论述线索.这两个层面的区分可以建立起一个理解康德道德哲学的思维模式,这不仅有利于澄清康德道德哲学中诸多关键性的概念,还有利于实现对康德道德哲学逻辑推理结构的准确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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