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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对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应对

     

摘要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其公共政策属性密切相关。国家出于社会利益和管理秩序之需,要求知识产权的产生与行使需经过立法和执法部门的积极赋权。因此,国际投资仲裁从对知识产权类投资的认定到保护都会充分考虑东道国的利益,尊重东道国的法制,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呈现出了一定特殊性。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关系的重要议题,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常常以我国对投资者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挑起国家层面的经贸对抗。涉知识产权国际投资仲裁的法律适用特点正好能反映投资者诉求的本因,为我国提升投资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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