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建议在婚姻家庭法中增设依法解除自然血亲关系的规定

建议在婚姻家庭法中增设依法解除自然血亲关系的规定

     

摘要

在《婚姻家庭法》正在修定之际,笔者建议在《婚姻家庭法》中增设可以依法解除自然血新关系的规定。 一、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曾有人问笔者:“法律是否允许宣布兄妹脱离关系,永不往来”?问其故才知,他的兄长把她的钱骗了。全家被拖进了苦难的深渊。她说:“如果法律有规定我们可以解除这种兄妹关系,那我坚决要求解除,并登报公诸于众,永不与这种人往来”。 比上述情形更为严重的在生活中也还有。就在笔者居住的地区内,有兄弟二人己分别成家。由于历史原因,互为邻里。其兄贪婪、霸道,其弟长期忍让,其兄非但未受感化,反而变本加利欺负其弟,矛盾终于激化,其弟提刀将兄嫂杀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