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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权利经营与流动人口的市民权利获得

     

摘要

流动人口的市民权利获得问题是中国转型时期的重要研究议题。基于对地方政府的深入考察,发现: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是影响流动人口市民权利获得重要影响机制。权利经营是指地方政府作为追求财政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自1980年代初期起在一定程度上将市民权利进行了商品化、财政化,对市民权利进行“定价”并向流动人口“出售”,而流动人口则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通过“购买”获得市民权利。要让流动人口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市民权利,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与加强地方督查机制,逐步消除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回归权利不可商品化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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