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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神化'与'异化'——兼评《批评官员的尺度》

     

摘要

在很多学者看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中所作判决关乎"表达自由权",因此极具历史意义.但事实上,本案只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中的一个片段,无法脱离这一时期美国黑人为了争取平等权利、结束种族隔离的整体运动而独立存在.其虽然与"表达自由权"相关,但真正的意义却在于为民权运动的蓬勃开展营造一种相对公正的舆论环境.不应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此类个案中的判决加以过度评价,其存在根据与其运行模式决定了其所具有的异化本质与异化倾向,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对此必须具备清醒的认识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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