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特别没收中利害关系人阶段性参与模式的缺陷及其完善——基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

特别没收中利害关系人阶段性参与模式的缺陷及其完善——基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

     

摘要

围绕特别没收制度,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衍生了涉案财物处置的普通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与其他国家救济方式不同的是,在普通程序中,我国规定的是阶段性参与模式.这种模式有其自身的制度逻辑,但在诉讼各阶段缺乏正当程序及制度制约,导致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在刑事诉讼中宽进严出.鉴于此,在实体上,应限制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解释范围,明确特别没收的属性;在程序上,应规范涉案财物的审前处置,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并构建听证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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