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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校园欺凌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类型

             

摘要

校园欺凌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我国连续颁布了几部重要的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专门性法规。但是,校园欺凌法律关系主体及类型未予以明确。通过运用“法律关系”理论对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可知校园欺凌法律关系主体由当事人和参与人两类人员组成。前者,分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双方均为在校学生;后者,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家长或监护人等。从地位作用上,欺凌者可细分为领导者、协助者、起哄者。从行为后果上,欺凌法律关系主体还可以划分为“行为主体”“受害主体”和“责任主体”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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