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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摘要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被认为是影响区域生态安全的第一大诱因.多年来,由于“有矿快挖,有水快流”经济发展政策的惯性作用,矿产资源开发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严重的流域/区域生态功能破坏.以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例,结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在分析矿山分布及其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对策,以期科学制定不同矿山生态修复阶段的目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植被恢复/土地复垦一生物多样性重建—区域生态功能修复,为区域生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建议包括建立涵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损害与功能修复技术研发,研究制定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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