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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的制度构建——基于能动司法理念的探析

     

摘要

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一方事案解明义务的构建与实现,需要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适当借鉴他国经验,从新证据规定中“书证提出命令制度”切入,让该义务在法官审理案件中发挥效能。从诉讼构造、证明责任、诉讼观念等维度论述事案解明义务例外化的正当性,分析该义务的司法现状及存有问题,重构该义务的基本架构和配套制度。重申“义务”属性,明确法律后果,构建事案解明义务体系,即如实陈述、书证提出、取证协力、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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