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武警指挥学院学报 >论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应具备的条件

论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应具备的条件

     

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确立的既不同于违约责任,又不同于侵权责任的一种新的民事责任。搞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条件,既可以有效地遏制他人借订立合同之名行骗取财物之实,又可以有效保护缔约方的合法权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