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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创意造言”论诠解

     

摘要

“创意造言”论由唐代李翱提出,指文章要有自身独特价值,借由达到“明道”目的.方苞将“理”作为“创意造言”标准,突出“创意造言”的“明道”作用;刘大櫆、方东树认为“创意造言”需避同求远,强调文章自身独特本体价值;张裕钊在“创意造言”中掺入“雕琢复璞”的独特审美价值.这一流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桐城派文论中“理”向“气”的转进,以及在桐城派推崇调和风格传统下对“气”认识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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