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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家妓制度及其对宋词雅化的作用

     

摘要

家妓是宋代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法律上她们和雇主是平等的契约关系,但契约条款中又延续了不少唐代奴婢制度的内容,这就形成了她们介于妓妾之间的特殊身份,不仅要用歌舞娱乐雇主,还要用身体侍候雇主.宋代家妓行业普遍采用了契约化的管理方式,这种自由宽松的管理方式,既能满足士大夫富贵风流、高雅脱俗的嗜好,也为宋词的本色雅正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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