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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的构造:道德之现象学意向性的直接性

     

摘要

“兴”在西方语言表述中很少出现,却在中国诗歌语言中常见,中西之诗在语言上的差异,实质是思维方式、生存方式上的差异.“兴”之独特性蕴涵,自孔子将“兴”从通名变为专名,至王夫之便有了对其运思特质的揭示.从运思、生存方式上看,“兴”是“道德之现象学意向性的直接性”:所谓“现象学意向性的直接性”,是指其意向指向(建构)是在直觉中直接进行的,不通过康德义的时空形式与逻辑范畴;“道德”是指此运思性质与胡塞尔不同,不是认知性的而是价值性的,其创生主体“道德之心”指向宇宙万物,赋予其“意义”,创生“价值意味”的存有,同时此创生过程虽在形式上没有时空,但在存有内容上有“时空”.内容上的“时间”是人们将自己生存展开的时间赋予山河大地,山河大地的时时变迁是人生存展开的化生;内容上的“空间”并非“物理空间”,而是人与事物打交道的“意义空间”,它在距离上的表述虽然不客观,却有着生存的意义.它们道出了“兴”的本质,也构成了“兴发”何以可能的全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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