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知识产权 >论非传统商标的显著性认定:价值立场与论证框架

论非传统商标的显著性认定:价值立场与论证框架

     

摘要

注册非传统商标的门槛因开放式的商标定义而降低。保护非传统商标带来的行政与司法的制度成本不容忽视,其中最需厘清的是显著性判定标准。我国商标法实践中存在“独创性”“驰名商标知名度”等不恰当的理论借用,及“商标与商品关系的远近”等欠缺精度的细化规则,尚未形成统一、合理的论证框架;司法审判中权衡多主体法益的思考方式之缺位,催生了对非传统商标的强保护倾向。一个更周延的论证框架是:首先应排除所属行业的通用选择;其后要求申请人履行“第二含义”的证明责任;最后根据有关消费者认知的证据,对显著性进行认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